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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规定:全市小学生元月15日(腊月十二)放寒假,初中生元月18日(腊月十五)放寒假,高中放假根据考试日程,结合各校教学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中小学生2月16日、17日(正月十四、十五)报名,2月18日(正月十六)返校上课。各地各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市中小学和教师个人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天门市教育局
2011年1月18日
2011-1-18 11:05